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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三平尺 拍出百余万 该画作于清康熙三十四年,即乙亥1695年,画家时年七十岁。从清代至民国直到当代,已有多部刊物及八大研究专著将此画作为真迹精品著录,从中可考延续不断的收藏轨迹。 全图自然分为三段。右部作山脚,平坡处三株曲屈古松,以简练湿润之笔勾皴出数块岩石,余则留白,似水似云,给人以想象空间。中部留白,左侧为书法,款书为“题画乙八月二十一日”。按八大山人作品中之年款常见只写天干而不落地支者,作有天无地之寓意。“乙八月”可解为乙亥(康熙三十四年)或乙酉(康熙四十四)。因为考其书法为晚年之笔,是代表八大山人转变期的1693年以后的成熟的风格,故应在七十岁前后;而画法、书法,又并非极老年时的干笔枯墨、凄寒荒芜的残山剩水,所以可推断为乙亥年所作无疑。山水虽简简数笔,却绝无孤寒之意,而有蓊郁之感。八大山人研究专家王方宇先生在其《八大山人作品的分期问题》中亦曾提及此作品,并列此画为八大山人山水分期的第二时期(1693一1699)的作品,此时八大山人画已成熟,形成自己面貌,书法及艺术修养已臻完美,山水无论是茂盛凌人,抑或是娟秀婉约,大部分都是用湿笔写成,予人以蓊郁之感,从此画中亦可印证。故称此画为典型的作品不为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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